2024-05-30 11:16 来源:本站编辑
亲爱的PAO,
我的朋友是一名视频博主,他经常在网上发布自己高速骑摩托车的视频Nal道路上有不同的摩托车和配件。一天,他收到一封来自陆路交通局的信在几段视频显示他在省道上以超过130公里/小时的速度驾驶后,他被指控鲁莽驾驶。由于我的朋友是一个视频博主,他声称他的部分工作是在摩托车上以最高速度进行速度测试,并且他总是在他的视频博客中声明他的驾驶不应该被其他人跟随。他真的要为自己的鲁莽驾驶行为负责吗?
布莱恩
亲爱的布莱恩,
为了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将参考共和国法案(RA) 4136,即陆地运输和交通法规。本法对机动车的速度限制作出了具体规定,即:
“任何人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辆,须以不高于或低于合理及适当的速度小心谨慎驾驶该车辆,并须适当顾及交通情况、公路宽度及当时及现时存在的任何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上以危及任何人生命、肢体和财产的速度驾驶机动车辆,也不得以超过允许他在保证的前方明确距离内使该车辆停车的速度驾驶机动车辆。”(第35 (a)节,第I条,第IV章,RA 4136)
与上述规定相比,该法律规定,在没有“死角”且不与居民紧密接壤的开阔乡村道路上,任何乘用车或摩托车的最高允许速度为每小时80公里。(第35节(b),同上)另一方面,有限通道高速公路有不同的速度限制,其上限为100公里/小时。(参见https://trb.gov.ph/index.php/faqs/speed-limit)
广告根据你提供的细节,你朋友驾驶摩托车的速度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高速度。这种速度显然是危险的,不仅对他自己,而且对公众。因此,这可以被视为法律定义的鲁莽驾驶,即:
”部分48。鲁莽驾驶。-任何人不得不顾公路的宽度、交通、坡度、道口、弯度、能见度和其他状况以及大气和天气状况,在公路上鲁莽或不合理地驾驶机动车辆,危害任何人的财产、安全或权利,或者对公路造成过度或不合理的损害。”(《美国法律》第4136章第48节第V条)
你的朋友是一个正在做速度测试的视频博主,这一事实不能成为他严重疏忽和无视交通规则和速度限制的法律借口。这里有私人赛道,驾车者可以在不危及公众的情况下进行速度测试。记住,驾驶机动车的执照不是绝对的权利。相反,这是一项受到严格监管的特权,只允许有资格的群体:那些通过LTO管理的驾驶执照考试的人。(Mirasol诉DPWH, GR 158793, 2006年6月8日,大法官Antonio Carpio)因此,你的朋友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摩托车超过允许的最高速度,可能会因鲁莽驾驶而承担责任并受到处罚。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广告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